嚴禁承運違禁品包括冒牌貨品及任何侵權物品等,違者一律送官究治,有關戶口亦會被即時終止。
閣下和本公司作為承運人須承認以下各項條款,作為共同遵守,並具有法律效力的約定條件。自成功確認訂單或支付物流訂單起,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契約之條款。
一、發運人和承運人的責任及承諾:
-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的代理人保證所委託發運的物品符合國家法律及運輸部門能夠接受的,不違背承運人意志的物品。
- 發運人或閣下承諾本公司有權放棄或拒絕接收不適宜快運方式運輸的,有意或無意隱瞞物品真實名稱及價值,以及國家法律明令禁止攜帶、郵寄、運輸的物品。一旦違反,發運人或閣下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衍生的罰款及經濟賠償責任。
-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保證接受和支付本公司所公佈的物品運價及相關的存倉和轉運費用。
- 如因閣下的貨件內溢出、滲出、或漏出任何液體或固體, 又或者因貨件包裝不當或貨件本身等種種因素, 而引致其他貨件的污染或損毁, 本公司有權追究發運人或閣下一切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 本公司對貨到付款之貨件一律拒收。
二、被承運物品的知情權:
- 本公司有權獲知被承運物品的性質、品名數量及重量等,以協助有關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查處。
- 經委託發運的物品均會被隨機抽樣調查。若發現物品不符合 「承運契約條款」要求,本公司將拒絕承運。
- 本公司之工作人員有權查看貨件,在確認貨件中沒有違禁品的情況下, 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方可領取貨件。
- 三、被承運物品的置留權:
- 發運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未按承運合同規定支付應付運費及相關費用,則承運人在沒有取得有效擔保之前,有權置留所承運的物品,並保留對發貨人或閣下及其委託代理人的索償權,且對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 閣下之貨件須於指定時間內由 倉庫番(香港) 物流中轉站安排寄出,否則一律當作廢件處理。
- 四、除外責任細則:
- 本公司並不負責貨品本身損毀及遺失之任何損失。
- 本公司對無法控制的各種情況而導致貨品遺失、損毀及由於發運人或客戶的原因所做成之損失或沒收不負任何責任。
- 本公司對於物品運送的延誤或遺失所造成的間接損失或其它非主體性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 本公司對由於以下原因造成的物品運送延誤,運送錯誤及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1) 由於發運人或閣下的原因,如地址填寫錯誤、不全、和電話號碼錯誤等;收件人地址變更或無法送達的地域等。
2) 由於發運人或閣下所委託的物品本身違反了國家有關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 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蝕、有毒的各類粉劑、水劑及其它危險品。
3) 由發運人或閣下未經聲明及包裝不當所引起的各種損失。
- 由於本公司的物流服務是以收到貨件時的包裝為基礎, 加以合併後發出, 故如因貨件本身包裝不妥善, 沒有符合物品安全運輸的要求,或對特殊性物質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損壞的物品等)加以向本公司標明, 其破損及所生之責任由發運人或閣下自行負責。
- 為保障客戶權益,除應政府部門和運輸部門的要求對承運物品進行檢查或本公司定期的隨機抽樣調查外,海外物流中轉站為客戶簽收貨件時,不會替會員拆開貨件包裝進行物品數量查核或品質檢驗。本公司對於物品數量、物品包含性質及其特性所造成之損失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 倉庫番(香港) 將提供指引予物流公司,按照正常運送時間表派遞貨件,但不提供保證。倉庫番(香港) 不對因延誤運送貨件而引致付貨人的損失或損壞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五、失件處理:
- 保障範圍只包括 倉庫番(香港) 物流中轉站至客戶訂單紀錄之指定地址或指定之物流提貨點。
- 如遇有貨件遺失,請於簽收後七十二小時內whatsapp +852-5240 2872,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 。 最高賠償金額為該貨件之三倍運費或貨件實際價值,上限為HK$1000 (按單一運單編號或 倉庫番(香港) 物流訂單),以較低者為準。
- 倉庫番(香港) 所承擔的法律責任不得超過賠償限額。
-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六、預防破損處理
- 客戶有義務與賣家具有良好溝通,以確保所承運之物品之貨品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的內及外包裝 或容器,以免於運送期間因包裝不當而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其包裝應備有充足和合適的保護材料的箱子或外包裝應與貨件的保護材料、緩衝材料及內容物成為一 體;如有多個內容物時,內容物與外包裝內壁之間不應有因磨擦、碰撞、擠壓或晃動而發出之聲音。如發現因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損壞,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 如托運之貨件為陶瓷、玻璃製品、特殊工藝品等易碎物品或容易摺曲之貨品(如鏡、液晶顯示屏、岩板、大理石,等等...),客人有義務確保以下:
i) 良好的外包裝:確保運送物品適當地包裝於一個具有足夠持久性和強度的包裝容器,以保護它於運送期間免受損傷,如使用較堅韌的箱子及其外箱再以木架釘上,以確保外箱可承受一定的壓力。
ii) 良好的內包裝:確保包裝內部周圍配備防震材料加墊, 而每件易碎品須單獨使用厚度充裕的泡沫或汽泡紙等防震材料進行包裝。
iii) 內外包裝必須 備有足夠持久性承托、堅韌度強及厚度充裕保護材料。
iv) 警告標籤:確保在外包裝四周當眼處用中文注示上「須小心處理的易碎品」、「易碎品」、「小心輕放」等警告標籤。如屬容易受彎曲而損毀之貨品,應加以「請勿摺曲」的警告標籤。如因以上任何一項包裝不善而導致運送途中發生貨件破損或導致貨件遺失 ,本公司將不作任何賠償。
- 如非上述狀況,請於簽收後72小時內whatsapp +852-5240 2872提出 ,本公司經審查後會決定是否需要作出賠償,賠償金額最高為該貨件之三倍運費或貨件實際價值,以較低者為準,上限為HK$1000。
- 以下情況的破損貨件將不獲賠償:
含液體、食品、危險品、禁運物品,沒有良好內外包裝及易碎易爛物品。
-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 如有任何爭議,本公司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七、物流賠償細則
- 任何索賠必須於簽收後的5天內,以whatsapp +852-5240 2872 作出申報。
- 請附上以下證明:
A 購物證明的截圖
B 簽收時的內、外包裝照片 ( 需有清晰單號 )
C 正貨証明(如店舖發出之正式發票,不接納手寫單據)
- 所有申報的賠償資料須經本公司進行審核,而審核結果將按本公司最後之決定為準,客戶不得異議。
- 逾時申報,本公司將視為已按規定完成運送而不再受理。
- 在確定賠償個案成立後,一般約需7個工作天完成賠償。
- 所有賠償金額均以港幣結算。
- 所有賠償將以銀行轉賬方式進行,客戶須填妥及簽署物流賠償表格,連同轉賬資料whatsapp至 +852-5240 2872,以安排賠償程序。